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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债务委托他人追讨是不是是合法的

债务追讨 2023-11-25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的债务委托他人追讨是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个人的债务委托他人追讨是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个人债务如果是以合法的方式委托他人追讨合法。虽然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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