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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商贸公司,主做陶瓷玻璃制品,供应超市,现在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跟法人也闹得很不愉快,之前说好的清算公司,然后大家就解散,把公司员工都遣散了,可是法人却背着我偷偷补办公司公户优盾,把公司员工叫回去上班,自己偷偷又注册了新公司,我怀疑他现在挪用公司的资金,可是没有证据,现在公司账户我也看不到明细,他还霸占公司的车辆,法人占股51,我49,像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1-25 15: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散时应当进行财产的清算,若还有剩余资产的,分配给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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