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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发生碰撞,最初双方商定按百分之四十的赔偿方式,但后来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5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自己对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一致的话,首先,可以请交警部门组织双方,从中协调各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1、和解:当事人自己,或者由交警部门组织,达成和解;
    2、诉讼: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若经过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因此,在这之中,最终展现出来的三个不同的处理结果:和解、调解、判决。
    对经过人民法院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出具的法律依据:《调解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对于《和解协议》,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的。
    诉讼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证明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疾病证明书、病例、出院记录等);
    (3)医药费的证据(医药费发票、费用清单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如: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等);
    (5)主张误工费的(如:收入损失证明、工资转账记录等)
    (6)护理费的(如:护理费发票等)
    (7)构成伤残的,提供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
    (8)其他证据。
  • 双方对交通事故理赔协商不一致的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理赔等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时,可以以对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还包括受害人的伤情证明以及与赔偿相关的其他证据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理赔协商不一致的处理: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理赔等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时,可以以对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还包括受害人的伤情证明以及与赔偿相关的其他证据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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