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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我老公的母亲去世了,他父亲很早就离婚了,但是老公的外婆还在世,后来外婆也去世了,但是他有两个舅舅和一个姨,其中一个舅舅跟她的关系很差,想问一下遗产继承分配这边是什么比例,以及怎么能拿到全部财产

遗产继承 2023-11-26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双方已经离婚的,互相没有继承权,离婚时一方死亡的,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具有第一顺序的继承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
    一、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继承遗产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留下来的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该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其中的一半分给在世的一方,另一半才是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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