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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卢律师,我想问一件事情,就是我看好了一个烧烤店,定金交了两千,然后盘下来总共花了25000,现在我不想要了,合同签了,但是没按手印,我想退钱,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26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和对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 交纳定金后是可以退还的。一般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第一,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第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在支付定金时达成协议的,则按协议规定处理。如果协议没有明确说明,一般可以退。如果因商家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开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个人原因,且商家没有相关隐瞒的,则不能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对方存在违约或者隐瞒,欺诈等问题的,可以要求退。单方面违约定金可以不退。交了定金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可以以无法对合同协商一致的理由要求退还定金。
    但是切记,不能承认不想签合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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