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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程序是如何的

遗产继承 2023-11-26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为:
    1、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4、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为:
    1、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4、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办理房产继承的相关程序是: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由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等公证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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