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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我1000块钱不还,态度恶劣

债务追讨 2023-11-26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欠钱不还应该采取的措施有:
    1、协商解决,有些借款人并非不愿意还钱,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协商解决,及时补写借条,督促他尽快还钱,能够协商解决尽量协商解决,毕竟以和为贵;
    2、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证据,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者持有效的借款凭证向借款人或者借款地法院起诉;
    3、申请支付令,如借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反复拒绝还款,可直接凭借条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4、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时,将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有可执行财产的,法院查封扣押;
    5、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拒绝履行法院的有效判决,其个人信用报告中添加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列入不可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与普通人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一致。
    1.与欠钱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欠钱人态度强硬耍赖,不配合积极偿还欠款,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法院判决后欠钱人有钱但拒不归还的,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以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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