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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仲裁究竟有哪些意思

房屋买卖 2023-11-26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仲裁的意思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房屋争议提交至仲裁委,由仲裁委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争议解决方法。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后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下达裁决书。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房屋仲裁的意思是:双方当事人协议将房屋争议提交至仲裁委,由仲裁委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争议解决方法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房屋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然后按照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裁决,并受判决书约束的制度。申请房屋仲裁的条件有: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有相同的意思,并且自愿将双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法律依据:《仲裁法》规定:
    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的房地产纠纷有以下几种: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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