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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2023-11-27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离婚意愿;
    4、等待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离婚意愿;
    4、等待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1、协议离婚的手续:
    (1)当事人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申请离婚登记。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工作人员审查。民政局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4)登记。民政局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应当予以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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