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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后一般多长时间执行

刑事辩护 2023-11-27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判死刑后一般多久执行
    1、被判死刑一周以内被执行。法院或检察院审理案件后,判断该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执行死刑的,一般会公开判决,此种刑事处罚一旦出具判处书,那么该犯罪主体会在七天以内被执行枪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判处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判处死刑的罪名如下:
    1、放火罪;
    2、破坏交通工具罪;
    3、劫持航空器罪;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5、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6、生产、销售假药罪;
    7、故意杀人罪;
    8、故意伤害罪;
    9、强奸罪;
    10、绑架罪;
    11、拐卖妇女、儿童罪。

  • 一、判死刑后一般多久执行
    1、被判死刑一周以内被执行。法院或检察院审理案件后,判断该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执行死刑的,一般会公开判决,此种刑事处罚一旦出具判处书,那么该犯罪主体会在七天以内被执行枪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判处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判处死刑的罪名如下:
    1、放火罪;
    2、破坏交通工具罪;
    3、劫持航空器罪;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5、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6、生产、销售假药罪;
    7、故意杀人罪;
    8、故意伤害罪;
    9、强奸罪;
    10、绑架罪;
    11、拐卖妇女、儿童罪。
  • 判处死刑的执行时间:
    1、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在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由下级法院在7日内交付执行;
    2、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缓期限届满应予减刑、不再执行死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经证实应执行死刑的,由最高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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