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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27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条过了诉讼期限,要看具体情况:
    1、在时效期间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对方有没有答应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
    2、是否有过诉讼时效的中止,如不可抗力;
    3、诉讼时效虽已过,超过期限的诉讼时效就没有实质性影响;
    4、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让对方写一份新的借据;
    5、还可以通过短信、录音、相关支付凭证、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相关事实,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欠条到期的,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会立案受理。欠条过期并不能剥夺当事人的起诉权;但是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都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主张由被告归还欠款、支付利息等诉讼请求都应当由原告向人民法院进行举证。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欠条过期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不影响借欠条本身的效力。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会丧失胜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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