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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规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负担任何费用。但孩子户口在男方,现在地方政策单亲家庭学费可享受部分减免,但男方不同意将户口迁出。

其他 2023-11-27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主是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迁出子女的户口,实质上对于男方行使监护权构成重大障碍,因为夫妻双方都有对子女的平等的监护权
  • 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对于子女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对孩子抚养及户口,可以约定将户口迁出或者维持现状,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某一方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主要是指妥当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用和教育费用如何负担、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探视权的行使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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