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个人养老保险可以取出来吗

社会保险 2023-11-27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养老保险一般是不可以取出来的,除非超过了缴纳年限。具体而言,个人养老保险在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是不可以取出的,只有几种法定情况才可以取出,即即丧失中国国籍的参保人、外籍或到国外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养老保险的职工死亡。
    在这几种特殊情况时,参保人或是其继承人可以取出养老金。如果不存在这几种情况的话,那么是不可以取出养老保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养老保险金是可以取出的,目前退养老保险取出仅限于以下情形: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针对于这几种的情况,是可以进行退保申请的,但是对于成功与否,就需要看各地的相关政策的。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那部分是不能取出来的,劳动者只有继续缴纳,等缴纳满15年,并且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按月领取养老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