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拒执罪构成的条件

刑事辩护 2023-11-28 0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有:
    1、客体条件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司法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2、客观要件是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法院生效裁判中明确有执行义务而不执行的当事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 法律分析:拒执罪由以下几点构成: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
    (二)主观方面: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三)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
    (四)犯罪主体: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不一定,拒执罪属于公诉案件,符合相应条件的也适用于自诉案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后,再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