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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办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8 0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
    (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用人单位有什么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应办理以下手续:
    1.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出具解除、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下列手续:一方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告知另一方或者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劳动者要按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再由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结清员工的工资;以及最后单位要转移好员工的档案和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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