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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如何处理假释

假释 2023-11-28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假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二)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据材料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对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为犯罪分子办理假释时一般需要遵守以下程序: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要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 为犯罪分子办理假释需要遵守以下程序: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要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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