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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果男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如何处理?

子女抚养 2023-11-28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对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当事人先和对方协商看他给不给。对方拒绝的话,那就依靠法律。如果是协议离婚,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如果是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直接抚养方可以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申请法院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或者扣押、冻结对方财产折抵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处理方式:一般应由女方和男方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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