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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恶意捏造事实,该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3-11-28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诽谤罪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诽谤罪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
    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1.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
    2.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1.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构成诽谤罪。
    2.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构成诬告陷害罪。
    3.诽谤或者诬告陷害行为,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的话,不构成犯罪,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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