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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6月23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撞到行人导致她左脚胫骨骨折,然后报了保险公司,交警,责任认定书我这边全责,伤者从6月23号住院到8月17号出的院,是我昨晚上去医院才知道伤者出院了,伤者出院一周了,没有和我联系,现在怎么弄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8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处理步骤: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1.首先和伤者进行沟通。告知其伤情已经治疗结束,尽早出院并办理相应的理赔事宜。如若伤者依旧不出院的话,便可拒付住院费,让其自行承担后续费用。
    2.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
    2.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
    3.如果调解无果可以起诉。提交医院的相关治疗证明,以及已履行的垫付义务等证据即可。
    3.如果调解无果可以起诉。提交医院的相关治疗证明,以及已履行的垫付义务等证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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