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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租赁合同中,我没有提前告知房东退租,但是合同中写了,算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3-11-28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违约,根据合同来,如果合同里面已经约定了,租客在租期未满之前提前退租,房东有权不退租金或扣除相应违约金等条款,那就是合同里面已经说明这些情况了,签字了就代表是认可这些条款的,租客租一个月住了10天就退租相当于违约,房东不退租金是正常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属于违约,根据合同来,如果合同里面已经约定了,租客在租期未满之前提前退租,房东有权不退租金或扣除相应违约金等条款,那就是合同里面已经说明这些情况了,签字了就代表是认可这些条款的,租客租一个月住了10天就退租相当于违约,房东不退租金是正常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首先应当和出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合同的协协议,然后和出租人约定时间检查出租房屋。
    如果承租人对房屋有所损坏,应当进行赔偿。如果租房的时候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退房的时候也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要提前退租,一定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和出租人订立终止租赁的协议,并做好检查出租房屋等善后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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