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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开饭店,房东长期吃饭签单,最后没给钱,怎么起诉

房屋租赁 2023-11-28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欢迎详询!
  • 法律分析:直接报警处理即可。对方如果是一次吃饭不给钱则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以在派出所的协调下进行经济赔偿,拒不赔偿的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是多次吃饭不给钱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并且赔偿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开饭店的人欠钱不还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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