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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工厂上班,上了一个月,这每天上班12到13小时,我感觉身体吃不消,辞工20天了,管理层一直不批,自离就不发工资,我要在这做到死那天吗?

讨薪 2023-11-28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工资还可以要,我国的劳动法保护弱者,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辞职申请,得到领导批复的也可以提前离职,具体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行离职的,单位有权追究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合同则不用负责,这样还可以按照工作天数来讨要劳动报酬。首先,可以找领导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帮助,如果劳动部门没有给你满意的答复,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希望可以帮到你。
  • 法律分析:按劳动法规定,职工遇突发事件,可以辞职。工资按离职那天之前发放。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工资。另外,因为急辞工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前提下可以暂时不予发工资,待其交接完毕后再予以发放。
    公司可以扣除的仅为其当月应缴纳的保险费、住宿费等应扣除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
    一、按已经正常出勤天数相应的工资计算并支付。
    二、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被开除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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