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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班期间从梯子上掉下来造成肌肉拉伤,住院十天后出院,但医院要求我修养一个月。请问这段期间的误工费如何计算?赔偿标准依据什么规定?

工伤索赔 2023-11-29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期间的误工费,单位是照样要按出事前一年的平均工资发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误工费只针对人受伤后需要医疗,造成其本人收入减少的才会赔偿误工费用。对方车辆维修产生的维修费是需要赔偿的,但人员并不会因为车辆维修而无法上班。因此,因为车辆维修要求索赔误工费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如果对方要求你赔偿车辆维修期间、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一般是支持的。
    如果你所驾驶车辆投保了保险,可以选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你是执行职务造成的,相应损失应当由单位承担(单位承担后可能向有过错的人员追偿)。
  •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认定;伙食费是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误工费等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乘以收入状况。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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