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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不是去哪里都能够

起诉离婚 2023-11-30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起诉离婚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的,而是应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且经常居住地已居住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对方被监禁的。
  • 起诉离婚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离的。当事人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前往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手续:
    1、起诉方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离婚起诉状前往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立案后,首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开庭审理,对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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