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抗辩权分类的类型是什么,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其他 2023-12-02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抗辩权的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根据其是否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根据其行使效力的不同,抗辩权可分为永久抗辩权和暂时抗辩权;
    (三)抗辩权是根据法律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而生的,可以分为法律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民法抗辩权同时履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抗辩权的分类以及各自概念:
    1、先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未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3、不安抗辩权。指在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履行一方证明后履行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的,可以拒绝先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实体法上的抗辩权有下列分类:诉讼时效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