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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2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书包括的内容有: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4、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 1、交通事故责任书包括的内容有: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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