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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未到期债权提前到期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03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 法律分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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