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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无效是否还有责任还款,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债务追讨 2023-12-03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借款人从贷款人处取得的借款本金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贷合同作为最常见的合同类型,同样受到我国《民法典》的规制,即如果该借贷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情况,或者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损害了社会和个人利益的,该借贷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等,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1、贷款合同无效,一样要偿还本金。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十四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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