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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递交什么材料,有哪些法律规定

其他 2023-12-03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什么材料
    1、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
    1、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
    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
    (1)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2)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
  • 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下列资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文书;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的催告文书;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的证明材料;以及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四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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