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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五万块钱每个月要给他五千块钱的利息。我已经还到了五万多了如果我不想还了会被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12-03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如果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过了五年,一般不能起诉。因为对方会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但如果对方未提出抗辩,仍然同意履行的,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欠利息可以起诉。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可以起诉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当事人在起诉民间借贷时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则可以起诉主张利息。但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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