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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板达成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每天工作12小时。现在他离职后还要求我支付工资,这算违法吗?我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吗?

讨薪 2023-12-05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应该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1.你去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入职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了。
    2. 如果只是想要回剩下的钱,去打当地劳动监察的电话就可以了。
  •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还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没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违法的,所以你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走人,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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