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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问车祸赔偿流程一般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5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金能拿到的期限要视情况而定:
    1、协商处理的,主动由保险公司理赔的,一般在医疗终结后或者伤残鉴定意见出具后,在与肇事车辆车主或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一般可以领取到赔偿金。
    2、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期限为三个月,二审期限为六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 车祸赔偿流程一般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材料的时间决定,如果当事人已经提交材料且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一般会在十五日内就可以获得赔偿,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车祸赔偿流程一般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材料的时间决定,如果当事人已经提交材料且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一般会在十五日内就可以获得赔偿,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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