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介绍卖淫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3-12-06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介绍卖淫罪立案条件:
    (一)被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二)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介绍卖淫罪立案条件:
    (一)被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二)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构成介绍卖淫罪的条件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菏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