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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遗嘱形式司法解释有怎样的?

遗产继承 2023-12-06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对于遗嘱这个概念的了解,让我们认识到了其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是遗嘱必须是立遗嘱者本人单方作出的,二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律意义上严格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在现实生活中,出于各种客观或者主观原因,许多人会在立遗嘱后重新修订或者立下新的遗嘱,重新对遗产进行安排,导致手里同时并存几份遗嘱,而且多份遗嘱还可能跨越不同的遗嘱形式。
    以前的继承法规定了遗嘱之间的效力安排:当不存在公证遗嘱的,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原则;当存在一份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当存在多份公证遗嘱时,在后的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于在先的公证遗嘱。
  • 遗嘱具备以下要件才算生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法院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的方式:
    1、被继承人是否具有订立自书遗嘱的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2、自书遗嘱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3、自书遗嘱是否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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