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个人破产债权人损失谁来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06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破产债权人的分类:
    (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
    (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
    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求偿权是指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时而要求侵权人赔偿的一种权利。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不属于侵权造成的损害,所以债权申报求偿权不属于求偿权,而是请求权的一种。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 法律分析:个人怎么宣布破产债务也需要偿还。个人破产,是指自然人作为债务人,在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清算、分配其财产或者调整其债务,免除其债务,确定破产过程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
    对于简单的个人破产,只需要没收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