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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儿未婚时,是否可以与父母分开户口?

其他 2023-12-06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仍然拥有法定的受教育权利,受到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
    非婚生子女在父母缴纳社会抚养费、提交相应材料后就可以上户口了。
    一般可以按以下材料及程序要求办理上户口
    1、孩子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孩子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孩子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孩子未落户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法律分析:可以的,父母的户口可以与儿子分开,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是儿子必须成年人,第二是需要有两处房产,儿子的户口落户到另一处房子里。如果不具备以上两点,户口就不可以分开。
    家庭成员仍住在自己的住址内,因结婚、财产权变动需要分居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子女如果没有结婚,但是已经成年,是可以和父母的户口分开的。
    一般如果子女已经成年,而且经济独立,也有自己的房子,这个时候就可以和父母分开户口。其实我认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还是在一起比较好一些,住在一起也比较热闹。
    如果遇到拆迁的情况,想多分一套房,可以和父母的户口分开,这个可以去相关部门去办理的,也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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