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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婚姻期间是否可以分割财产呢?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07 0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割财产一般指的都是离婚之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约定为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决定分割共同财产的事宜,如分割的方式、分割的范围等;其次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毁损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法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一方严重损害另一方共同财产利益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另一方共同财产利益的,夫妻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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