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安人员违法向哪个部门举报,法律上如何认定

刑事辩护 2023-12-07 0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人员违法应该向行政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 公安人员出现违法的行为时,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举报。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 公安人员违法向行政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公安违法办案的处罚包括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处分;超过询问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处分;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处分以及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罚没、扣押财物的处分。
    公安局违法办案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不通过正规的流程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在案件侦办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诸如此类的情形,而且举报公安机关违法办案是一定要有确切的证据的。
    一般在这些案件中,通常都有比较严重的贪污腐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