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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寻衅滋事罪怎样争取不批捕

刑事辩护 2023-12-07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寻衅滋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报检察院有可能不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批捕,说明犯罪轻微,普通的寻衅滋事尚未达到起诉的标准,行为人一般会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 可能,检察院寻衅滋事不批捕的条件是情节轻微只能算作一般违法行为,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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