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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结婚登记如何起诉

起诉离婚 2023-12-08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手续是: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重婚同居关系、析产或者子女抚养纠纷的应当受理;
    2.办理结婚登记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持该复印件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以下两种办法:
    1.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已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婚姻登记;
    2.如果有结婚证,只不过被对方扣留或者丢失的,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没结婚证去法院起诉离婚是不行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获得证明材料,然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2、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3、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根据《婚姻婚姻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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