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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执行流程是如何样的,法律怎样规定

刑事辩护 2023-12-08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收财产的执行流程:
    1、对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进行清偿;
    2、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拍卖,并收归国库。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第六十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现代各国刑法对没收财产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另一种除了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以外,还包括没收犯罪所得财物、违禁品及犯罪工具。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法院没收财产流程是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财产没收后不论是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的,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要依法退赔。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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