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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3-12-09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后公司注销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仲裁前股份公司已经注销的,当事人可以将公司权利义务的承继者或者有关责任人列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机构来作出裁决;
    2、如果是在仲裁过程中注销的,则可以变更或增加被申请人,请求有关责任人来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
    3、否则当事人可依法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 关于公司注销后能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内容如下一般情况来说,原公司在注销前会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劳动者和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如果老板资不抵债的话那么原公司就不是注销而是破产了,要进行不同的程序,实行清算。但如果劳动者和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债权的,过了这个期限变成普通债权,不能强制执行了。
    或者可以通过工商局查明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的处理或者直接查清投资人或股东;自己私下协商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申诉人申诉立案调解开庭审理裁决;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关于公司注销后能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内容如下一般情况来说,原公司在注销前会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劳动者和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如果老板资不抵债的话那么原公司就不是注销而是破产了,要进行不同的程序,实行清算。但如果劳动者和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债权的,过了这个期限变成普通债权,不能强制执行了。
    或者可以通过工商局查明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的处理或者直接查清投资人或股东;自己私下协商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申诉人申诉立案调解开庭审理裁决;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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