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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漂流受伤,怎么赔偿

旅游维权 2023-12-09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景区受伤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受害人可向其索赔;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该伤害的,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1、职工所在单位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部门依据证明材料对职工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3、确定等级后,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赔偿项目以及数额;
    4、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景区受伤因为涉及多方面,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旅行社有责
    如果旅行社不能举证向游客进行过安全告知,有可能被判存在责任,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义务。保险公司应通过旅行社责任保险进行理赔。
    二、景区有责
    如果景区存在责任,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公众场所责任保险进行赔偿。

  • 法律分析: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旅游服务机构,对组织漂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应当具有高度的敏锐意识和预防意识,旅行社在组织漂流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旅行社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是以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或者因发生意外事故并应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为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第四款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条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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