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人拆迁赠予儿子两套房子,但是一直不赡养老人,老人能依法要回吗?

赡养 2023-12-10 0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子女不履行应该履行的赡养义务,老人是可以将之前赠与的房屋要回来的。因为作为受赠人的女子必须对作为赠与人的老人负赡养义务,当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如果继承不是附条件的,则即使子女不赡养老人也不能要回财产,因为其继承的这个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不赡养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起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下,在老人将房子的产权过户到其子女名下之前,是可以把房子收回来的,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未办理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定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