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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私人贷款5000元,写借条上写的是5000元,但他自己只还了1000元,15天一还本金500元,5个月还完。但我没有在借条上写30元,他口头要的,这算高利贷吗?在法律上怎么算利息是合法的?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2-10 15: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约定按“等额本息”方式计算利率;    
    【公式】:贷款额=月还款额*[1-(1+月利率)^-还款月数]/月利率    
    50000=3528*[1-(1+月利率)^-24]/月利率    
    月利率=
    4.72722%    
    年利率=
    56.7266%    
    如果是“等额本息”方式,年利率高出36%许多,属于“高利贷”。
  • 法律分析:利息=本金×利率×存期。私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不用计算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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