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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能转让债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债务追讨 2023-12-10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的债权可以转让,当事人要转让其债权的,应当与受让人签订相应的债权转让协议,并且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但要有正当理由的。被执行人对债权转让的,要看债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恶意转让债权给债权人造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执行中的债权是能转让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执行中的债权是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然后再告知债务人,债务人才能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未告知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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