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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名女性发生了性关系,她怀孕了,我们都是自愿的,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婚外情 2023-12-10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的确属于恋爱关系。发生性关系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那么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 法律分析:若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负责任;若女方被迫怀孕,或一方不自愿,需要负法律责任,并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法律分析:对于恋爱期间怀孕后人工流产的,并不是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从法律上讲,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恋爱或同居者之间仍然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不像夫妻那样彼此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所以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支持。依据法律规定,只有侵权行为中的侵权者才可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而侵权行为的一个必备法律要件是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而对于恋爱或同居的男女而言,发生性行为系双方自愿,即便造成了损害后果,但由于男方并不具备侵权的主客观要件,故对损害结果,女方不能要求男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但可以要求承担合理的手术费用和营养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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