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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否对债务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债务追讨 2023-12-11 0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1、债权人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放弃到期债权的;
    3、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 债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和掌握,具体到个例上,相关规定并不清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和掌握,具体到个例上,相关规定并不清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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