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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手续呢?

工伤索赔 2023-12-11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正本的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5、新负责人的简历和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等);(验证后退回原件)
    6.换供的个人路料其实性的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7、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律依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复印件;
    3、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 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复印件;
    3、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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