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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必须办理吗?

其他 2023-12-12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北京居住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属于国内非北京市户籍人口;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3、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六个月。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办理北京居住证的法定条件是:
    1、优先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特别是紧缺人才;
    2、申请人需要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并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或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有突出贡献。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北京居住证办理: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法律依据:《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第九条
    来京人员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并如实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和信息。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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